花垣:整治村集体“临街门面”租金截留挪用
2024-09-29 09:55:1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吴宗桥 | 点击量:5321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吴宗桥)“安排他人将村集体资产出租收入账外保管,导致村集体资金入账不及时……”9月14日,湘西州花垣县补抽乡懂哨村支书龙某某、村会计龙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

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,花垣县将村集体“临街门面”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专题治理的切入点,抓实发现问题、查办案件、类案整治三个环节工作,严查村级“蛀虫”,推动共性问题开展面上整治。

蹲点调研,发现问题。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“项目、政策、资金、程序、效益”等五个要素到村(社区)深入蹲点调研,深入了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,发现村集体“临街门面”租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线索。目前已发现村集体“临街门面”租金使用中违规转租获利、租金收缴不及时、租金坐支或挪用等问题20个,成案线索8个。

循线深挖,查办案件。蹲点调研中发现双龙镇洞冲村主干龙某某在收取2024年临街门面租金后,用于支付自购农资费用,直到蹲点调研发现后,才将租金存入村经济联合社账户,龙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县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,发现该村支书和会计“不正确履行审核工作职责”,最终两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目前,在村级“临街门面”租金管理方面经循线深挖立案查处26人。

类案整治,跟踪问效。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向县农业农村局下发“提示函”、开展专项抽查等方式,系统整治村级“临街门面”租金管理中的违规转租、坐支或挪用租金等现象。针对村干部在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中“法纪意识淡薄、存在侥幸心理”等问题,联合县农业农村局、县经管站、乡镇政府开展以案示警工作,为村干部打“预防针”。

责编:李颖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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